2012 體驗加拿大計畫 (加拿大打工度假)
加拿大政府和台灣政府協定只要年齡介於18至35歲的台灣年輕人,可以參加IEC 計畫,申請工作許可證,即可前往加拿大打工度假,體驗加拿大文化及旅遊工作長達 1 年。
打工度假申請資格
「打工度假」專為台灣青年人設計,可以前往加拿大尋得短期工作機會,最長為 12 個月。
「打工度假」申請資格如下:
-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護照註明身分證字號
- 年齡 18 到 35 (含) 歲
- 必須出示財力證明 (加幣$ 2,500),證明能在加拿大居留期間提供生活所需
- 同意在居留期間購買醫療保險,入境加拿大時可能必須出示保險證明
- 加幣$150 的報名抽籤費 (相當於台幣$4500)
- 過去不曾參加過 IEC 計畫
打工度假申請時間
申請日期: 2012年1月4日 (僅接受郵戳日期為 2012 / 1 /4 (含) 之後的申請,在此日期之前的申請會被拒絕)
2012名額: 打工度假名額1000名 (其中 960 個名額為打工度假,20 個名額為建教合作,20 個名額為專業青年)
打工度假申請步驟
打工度假申請資料必須包含兩個部分資料
第1 部分將由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的 IEC 小組審查,評估您是否符合報名資格
第 2 部分將由簽證移民組審查,評估您是否符合申請工作許可證的資格
第 1 部分資料 (IEC 資格):
1. IEC 申請聲明書
2. 護照清楚影本 (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、護照核發日期與有效日期)。您的護照有效日期必須超過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至少 1 天,護照除了最後一頁之外,必須還有另一頁完全空白的頁面
3. 財力證明-提供相當於加幣 $2,500 (約合台幣 $75,000 元) 的財力文件,證明自己足以支付一開始在加拿大生活的開銷
若您的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(例如:您的父親或母親),請附上一封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,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,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。這些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。
4. 申請費用加幣 $150 報名費 (約合新台幣 $4,500 元)
5. 英文版完整履歷表
第 2 部分資料 (加拿大入境資格):
1. 工作許可證申請書 (IMM1295)
請注意:表格只能在電腦上完成填寫,不接受手寫表格。請確定最後印出包含條碼在內共五頁的表格,條碼那頁會在完成填寫並且按下確認鍵(Validate)之後出現
2. 2張護照尺寸相片
3. 護照清楚影本 (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、護照核發日期與有效日期)。您的護照有效日期必須超過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至少 1 天,且您的護照除了最後一頁之外,必須還有另一頁完全空白的頁面
4. 財力證明-提供相當於加幣 $2,500 (約合台幣 $75,000 元) 的財力文件,證明自己足以支付一開始在加拿大生活的開銷,若您的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(例如:您的父親或母親),請附上一封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,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,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。這些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
5. 台灣良民證
6. 英文版完整履歷表
請注意:
1. 若加拿大簽證處收到“郵戳為 2012/1/4”的申請者超過 960名即截止報名,並且從符合”郵戳為2012/1/4″的文件中抽出中籤名額。
2. 今年度的申請條件有所調整與增加,請務必詳細閱讀申請規定,在寄出申請資料前請務必確認已備妥所需資料,否則申請將被拒絕。
3. 所有資料都必須以英文或法文提交,若資料不是以英文或法文書寫,則必須附上英文或法文翻譯。
4.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不接受網路提交申請資料。
請以郵寄方式將申請資料寄到:
「體驗加拿大」
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
11047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6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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